在职期间病休,后被辞退,请求仲裁。
更新时间:2015-12-23 15:13:43
问题描述:
首先,本人有正规医院的医疗诊断书为证,证明本人的确患有肺结核病,并且医疗诊断书上明确诊断结果为阴性,并且医生建议休息,不宜操劳工作。故此本人向单位提出病假申请,单位也的确给了病假;但3个月的病假之后,第四个月去医院复查,医生出了诊断书,诊断意见为建议休息一个月。拿此诊断书再去单位请病假一个月的时候,单位却先以矿工为由让我填了一个请假申请,然后又说单位正常手续让我签了一个离职手续,我的主观意识肯定是不接受离职的,但是领导说病假肯定不给了,而我这方面医生又建议休息不宜工作,我没什么文化,小学都没毕业,当时也没想太多,一听领导说是正常手续就给签上了,现在单位以我矿工自动离职为由,拒绝赔偿。我觉得他这是哄骗我签字,就是欺负我没文化不懂法。我该怎么办,咨询了劳动法热线和几个朋友,都说跑仲裁,我去了仲裁写了仲裁申请书,但是让我明确数据(就是要求赔偿的具体数据),我也不知道我该要求多少的好。毕竟本人工作无大过失,没让单位因为我个人原因遭受过重大损失不说,我是洗削车间的班长,在我正常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之余,其他车间生产线出现问题和困难的时候,我还调用本班人员同时亲自上线帮忙,维护了工厂的利益。像单位现在这么对我,让我很是心寒。本应正常赔偿的每满1年赔偿1个月的工资、加上2年的失业金之外,我还想让赔偿我精神损失,和患病补偿,这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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