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诉讼离婚
更新时间:2015-10-22 20:31:53
问题描述:
第一次开庭在7月初,8月中法院以还可以和好为理由宣判不离,那我想问问其实本来我是也同意离婚的,但是因为我想要我老公一栋房子所以才不肯离的,如果给就同意离,在开庭前调解也是这样说的,不过房产是我老公爸爸的名字,其实也属于婚前财产,然后用共同财产的钱,来加了房子的第四层楼,房子呢,我可以得到吗。我们的共同财产有30几万,是不是平均分配?虽然是没有判离但是我申请了财产保护,但在诉讼离婚期间我问我老公拿了2万,有写了收条给我老公,请问到时第二次诉讼离婚如果判离的话,例如我可以分配到16万的话,需要把那两万减出来吗?还有我们的情况是因为结婚生小孩后,都没有一起睡的,我一直跟我女儿睡,男方是以这个理由跟我离婚的,有少数的性生活行为,我女儿12岁了,现在已经分居快大半年了,估计第二次诉讼就分居一年了,那请问第二次判的机会大吗?小孩会判给谁呢,男方条件比较好,现在也是跟男方生活的。我自己住在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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