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隐瞒婚前借钱离婚怎么划分债务?
更新时间:2015-10-10 13:42:29
问题描述:
婚前,男方隐瞒债务(彩礼,个人债务),结婚装修房子均为借钱办理。领证后才对女方坦白。婚后,住的是老民房,(与公婆一起),女方为外地户口,婚后迁至男方家。家电由女方购买。领证之前,向女方借款一万元,婚后,男方姐姐又借走一万元(女方父母赠与女方个人的钱),都没有借条。婚后,女方放弃工作,在家打短工。两年后(现在)育有一子(五个月),仍在哺乳,男方赚钱养家并还债。婚后借钱买车一辆(三万六),男方为挖掘机司机,每月六千元,至今,仍有债务五万余。现在,夫妻感情破裂,男方对女方不关心,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女方请求离婚,男方不同意。想起诉。请问,女方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孩子给谁?(婆婆及男方好赌博,烟瘾大,公公骨折卧床,)是否可以要回欠款?债务怎样划分?起诉的费用?多长时间可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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