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年终奖问题
更新时间:2015-09-25 20:37:38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0年3月在常州某公司任职至2015年3月份,因个人原因3月份本人辞职,后在4月份又进原公司上班。在9月公司突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没在30天前书面通知,提出补偿只有一个月工资。因公司历来是除每月发放固定工资外,在年终有发放奖金,但年终奖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往年情况每年都有发放这也是事实而且还缴纳奖金的税收。现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今年1-9月的奖金,请问我能要求公司支付9个月的奖金吗?这种情况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吗?因中途我离职了半个月这种情况适用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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