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8级伤残是否应该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更新时间:2006-01-01 16:23:01
问题描述:
王某某,女,38岁,2005年6月份在某县人民医院生育二胎时,因医疗事故导致子宫被切除,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医院付全部责任,朱某有父亲今年61周岁,母亲已故,王某某另有一女儿,今年11周岁,请问王某某的伤残级别为8级,医院应否赔偿王某某父亲和王某某儿子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呢?谢谢!请告知法律依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