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问题咨询
更新时间:2015-09-21 14:39:47
问题描述:
9月16日老婆在医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并签一张免责那种单子。当时B超报告单写的宫内孕,一切正常,未见明显胚芽及心芽搏动,术后,主刀医生说没有见明显绒毛,给了我一盒手术过程中的东西,要求我送去检验是否流掉,并告知肉眼没有看到绒毛,可能是宫外孕,要求几天后复查。9月19日带老婆来复查,再次做B超,显示子宫增大,内见胚芽及心芽搏动。然后现在换个妇产科医生说可能是疤痕子宫,不好做,看不到,种种理由。并说做药流。现在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告医院过错吗?该怎么申请赔偿和继续做完流产?在线等待您的回答,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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