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在裁员,协商安排一部分员工到B公司上班,AB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人
更新时间:2015-09-17 15:35:53
问题描述:
A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在裁员,协商安排一部分员工到B公司上班,AB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人,A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但B公司已经是上市公司;AB公司属于同一厂房但不同车间。
这部分要求安排到B公司上班的员工,现在A公司要求他们签异动单;
请问:1、A公司这种做法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吗?2、如异动过去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与原来的不一样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吗?3、如真的异常过去是否要跟A公司协商书面证明,员工工龄不变,岗位不良,福利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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