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已经超过两年,当初协议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男方在
更新时间:2015-09-04 21:45:41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在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已经超过两年,当初协议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男方在两月类一次性付给女方10万元赔偿。但离婚后因其他原因女方暂住男方父母家照顾小孩。男方未按协议付给女方10万元。现在已经过两年多,请问还能起诉要回钱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