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和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
更新时间:2015-08-17 16:53:17
问题描述:
我2015年的4月1日来这个单位上班,面试的时候我问他们拖欠工资吗,他们说不拖欠。现在我都干了快5个月了。我7月底口头提出要辞职,老板给了2个月的工资,现在还欠我678三个月工资。我与8月7日递交了辞职信,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吗?
适用劳动法第第三十二条吗,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我离职之后,拖欠我的工资不给我怎么办?
注:1、拖欠工资不是我一个人的是所有工作人员的30多人
2、没有劳动合同
3、没有缴纳任何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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