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在一家便利店工作二十余天,提出辞职后,公司称未做满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5-08-14 09:20:29
问题描述:
我妹在一家便利店工作二十余天,提出辞职后,公司称未做满三个月不予以发放工资,由于她们统一是每日十五日发放工资,如想拿到当月的工资,必须做到下月15日,那么那15日的工资就没有了,由于当时没有签订合同和任何书面的证据,所以用人方一直没人理睬,我们也找不到负责人协商此事,麻烦律师给予解决方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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