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余一年前离婚,协议写,有个小孩(当时不满2岁男孩)归男方,女方不给任何抚养费可以随时探望小孩
更新时间:2015-08-01 19:54:11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余一年前离婚,协议写,有个小孩(当时不满2岁男孩)归男方,女方不给任何抚养费可以随时探望小孩,有套两居室房子归小孩,房贷由双方各付百分之五十,且女方可以居住房子。这是协议大致内容,而现在从离婚以后小孩一直由女方抚养,男方并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还把我能居住的两居室房子租给了别人且并没有女方的同意也没给女方拿过钱,那么请问现在我要争回抚养权除了这些还需要什么条件?我有小孩由我抚养的证明,现在孩子3岁,在上幼儿园也有幼儿园的所有收据发票等,自己也有稳定的收入跟证据,那么我打官司能不能成功要回孩子?我还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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