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漏雨开发商以过了质保期为由拒绝维修
更新时间:2015-08-12 11:59:52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从2010年1月入住开始屋面就漏雨,冬季长毛,质保期的五年里,开发商屡修率漏,一直没有修好!现在是第6年了,开发商以过了质保期为由,拒绝维修,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上如何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2013年,开发商对我家漏雨的窗台处刨开两次(之前已经刨开过两次),到了去年,也就是2014年,由于当年雨水不大,所以原来漏雨的部位并未漏雨,但是长毛问题仍然存在,我要求开发商维修长毛问题,其百般推诿,后又欲刨开窗台,由于我不确定漏雨问题是否修好,且多次维修后,我对开发商的维修态度和能力深为不满,心想只要漏雨修好了,长毛都可以不追究了,于是并未同意其再次将窗台刨开。但是今年7月,大雨过后,原先漏雨的位置又漏雨了,找到开发商,其竟以我拒绝维修为由,不给我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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