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吵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15-07-15 21:33:08
问题描述:
在徐**博燃司法考试培训机构,于7月13日上午,赵**突然暴怒发脾气,吓了在场其他学员一跳,包括我在内。同日下午,午休时,我见赵**与娄少尉在开玩笑,似乎情绪很好,就随口问赵**,上午为什么发脾气?而赵**忽然绷着脸走到我跟前问我“上午打电话问公务员违法违纪的投诉电话是什么意思”,我平静的答“打电话与你没有关系”,没等我解释完,赵就怒气的说“是不是因为辛丽丽(化名,本人系七台河基层法院审监庭非法职员工)在本学校交流微信群里辱骂我的原因”我答“辛丽丽虽然骂人,但未指名道姓,是骂我?”赵**依然绷着脸说“就是骂你”。我答“如果辛丽丽是骂我,我直接与她交流”。赵**这时声音更大,自称不用找辛丽丽。我担心他会有更过激行为,就拿出手机设置为录音状态,我说“你说吧,刚才说什么,什么公务员”,赵**说“我不知道什么公务员,你都录音了,我操,我让我姐弄死你”,然后大喊,并用手来拍我,(当时我坐着,他站着)(据称他姐姐在黑龙江哈尔滨市中院工作),此时,惊动了培训机构徐**,他在办公室休息,他出来大喊一声,其他在教室的学员也起身拦住赵**,并拉到走廊,在走廊赵**依然怒吼。后来听别的学员说因赵**心脏不舒服而去医院了。当天,培训机构徐**未说什么,而我在交流群里陈述了上述经过。第二天早上,我给徐**打电话,他说我曾经对别的学员说过要退费,说我鼓动别人,明里暗里各一套。至于我再去上课会不会继续受到干扰等问题避之不谈。并说这里的学员没有一个说我好的,我回应说不说我好坏,至少应该有不参与的。徐**回应说我不要太自信。那么我现在担心:如果赵**以侵权到法院提起自诉,而以徐**为首的在场旁观者编造并作出有利于赵**的证人证言,我没有人证,只有录音为证,尽管没有肢体接触,但会不会以精神受到侵害为由,而诉求赔礼道歉或赔偿医药费等,由于我方无证人而处于败诉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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