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号,傍晚6点左右,我女儿(8)岁,在一天桥外树林里的小路上被一骑自行车的给撞伤了,
更新时间:2015-07-15 10:11:17
问题描述:
2015年7月14号,傍晚6点左右,我女儿(8)岁,在一天桥外树林里的小路上被一骑自行车的给撞伤了,全身多处擦伤,4颗大牙以及上门牙松动,门牙有明显缺口,去北京航空医院做了基础处理,医生说10多岁以后得镶牙,而且目前还得做后续治疗。
撞人者(男性30多岁)就胳膊有一处擦伤,他付了当时我女儿去医院处理的费用,总共700元,后续不会再负责其它任何费用。
事故详情是下午6点左右,我和老公分别在马路两侧,女儿准备过马路,当时路比较窄,女儿向对面迈了一小步,停住准备向后面看看有没有车,忽然就被后方骑自行车的给撞到左脚然后摔倒,自行车压在我女儿身上,是辆山地车自行车速度很快。
当时老公报了警,交警让自己去医院看看自己处理。
撞人者骑自行车,我和老公带女儿打车去医院,先给女儿做了基础处理,快9点撞人者才到医院,写了一份协议说支付当时费用,后续不管,说我们看管孩子不当,是我们的责任,不签700块都不给,我老公上夜班要迟到了,一着急就给签了。
医生说明天就得去拍片子,继续治疗,请问我们可以要求支付后续治疗费吗,平摊也可以,请律师帮忙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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