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关于商铺租赁的问题,谢谢。
更新时间:2015-07-01 17:48:09
问题描述:
某商铺租给了甲,甲将使用权租给了我,合同到期日为今年3月份,合同到期后,我和甲没有重新签订合同,3月份到7月份,我和甲形成了不固定租赁。
今天我从甲的亲戚那儿得知,甲打算不租该商铺给我使用了,还想在这1、2个月内就收回,但是甲从头到尾也没有口头或书面向我告知。
我想请问一下:1、法律有没有规定,如果甲不想租给我使用,要提前多久通知我?2、搬迁期最多可以多少天?搬迁期内是否需要交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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