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因原单位(陕西省军区服务社正和医院)和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签订租赁合同5年,我们
更新时间:2015-06-23 16:37:49
问题描述:
你好,2013年7月因原单位(陕西省军区服务社正和医院)和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签订租赁合同5年,我们所有的员工也签订了借用合同5年,现因我个人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借用单位的工作,个人要求退回原单位,但原单位以没有岗位为由,让我辞职。我是军区服务社在编的正式职工,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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