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要离婚和男的
更新时间:2015-06-18 14:37:38
问题描述:
女方要向人民法院要离婚男方。男方不意男方不去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去人民法院吗,人民法院会执行离婚吗,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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