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未续签仍工作,离职了年假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更新时间:2015-07-08 18:36:37
问题描述:
我是2014.3.6进入这家公司2015.5.22离职的。
1.因为合同期满,公司比较混乱提出几次续签无果但却一直在岗工作。这是否存在违约可否要求赔偿合同到期后仍工作的双倍工资?
2.本人工资是税前4000,但公司为了避税和变向扣员工工资让我们签订的合同上是把工资4000划分成基本工资2800和绩效工资1200,绩效工资每月通过写周报的形式打分经领导决定发多少,一般每人每月绩效扣款200左右。工作期间平日和周末共计加班了96.5小时,还有五天年假未休要求公司结算加班工资和年假工资,公司以合同没有明文规定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公司自行决定按照上海最低标准2020计算加班工资和年假工资是否合理?按照规定年假工资应该赔3倍,平日加班1.5倍,周末加班2倍?但公司说年假工资只赔两倍,一倍已经算在以前工资中了是否有此说法?那公司以2020这样计算加班年假工资是否不合法?如是不合法应该怎么计算按照总工资还是只能算基本工资?
3.公司因人事变动频繁,公积金只补交到2014年12月底就没有缴纳,社保补交至4月。可否要求赔偿?还有本人工资是税前4000,公司社保公积金却按最低标准缴纳,可否让其按照工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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