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字不是产权人本人,限定一定时间出示产权人委托书公证,现因期限内无法提供委托书公证,
更新时间:2015-06-05 11:02:31
问题描述: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字不是产权人本人,限定一定时间出示产权人委托书公证,现因期限内无法提供委托书公证,使买卖合同无效,签字代理人当时签了一份产权人未到场声明,声明内容为如果因产权人委托书授权函无法提供致合同无效,签字代理人需向买支付赔金。现签字代理人拒绝赔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签字代理支付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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