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不小心将右手中指夹至骨折,经医生诊断要求休息,开具的有医院的病
更新时间:2015-05-27 20:25:3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工作中不小心将右手中指夹至骨折,经医生诊断要求休息,开具的有医院的病休假条,我现在不明白的是单位以对我负责任为由,要求我必须在单位进行休养,不能回家休息,就算回家去取口服药品都要请假,要写请假条,在指定时间必须回来,(家住本市),而且我一只手几乎不能自理,请问您单位的些做法合理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