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3月26日开庭后至今5月27日了没判反而还要开多一次庭怎么回事?走的是普通程序。
更新时间:2015-05-28 21:18:54
问题描述:
刑事案件3月26日开庭后 至今5月27日了没判反而还要开多一次庭怎么回事?走的是普通程序。犯的是盗窃罪,两个人。起诉书上的盗窃金额是3万8.我过问人为什么那么久都不判,他说是受害者强烈要求赔偿10万以上。才导致没判。这是有可能的现象吗?它这个审期是几个,是从开庭那天算,还是从收到起诉书那天?或者是法院受理这案件那天起呢?但我不知道法院受理这案子的日期是什么时候啊。谢谢各位 麻烦你们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