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家北京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5-05-14 09:51:44
问题描述:
我与一家北京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并未具体规定提前离职违约金的条款,但在离校前还未签劳动合同时签了三方协议,当时有签附加条款,说签订劳动合同后提前解除合同需支付离职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实施条例》都规定不得约定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外的违约金,但2001年出台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19条又规定提前解约可以约定支付违约金。
现在我入职一年希望解约,提前30天提交辞职信,需要支付违约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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