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合同约定是出资四十万,我老公20万,为法人代表全权处理公司经营事宜,另外两个
更新时间:2015-05-13 00:25:34
问题描述:
我老公和别人合伙做生意,合同约定是出资四十万,我老公20万,为法人代表全权处理公司经营事宜,另外两个合伙人各自10万。但因为前期资金都不到位,另外两位合伙人一个先出了1万,另外一个出了5万,由我老公出面用于门市租金和前期装修(当然不够)。恰好就在这时我老公因为酒后跟人打架要负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装修,另外两个合伙人见势不对也不接手继续装修,只是找到我,要钱。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撤资?我大概了解了一下,租金花去3万左右,另外装修因为才动工只用了5千,那么,怎么退钱给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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