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2010年,我有间47平方的小厨房,在农场单位老房改造过中要拆除,在搬家时我看到了一份
更新时间:2015-05-10 20:58:19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2010年,我有-间47平方的小厨房,在农场单位老房改造过中要拆除,在搬家时我看到了一份农场单位就这间小厨房的产权作了特殊的商议处理,即:产权归己。原因是:当时有六套住房应配备六间小厨房,结果又因特殊原因只建造了三间小厨房,我父亲是南下军人,后又是离休干部,在离休后为响应要求搬离原先的自家住房,搬进了当时所谓的:农场老干房。
因为住房没有小厨房,而农场本来就是困难单位,工资也发不出,在这种情况下,一时无法再建造给另外应配套的三间小厨。老人考虑再三约着另外两家住户向场领导反映:自己盖,农场单位商议后给了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产权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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