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绩效考核不合格降职降薪合法么
更新时间:2015-05-17 13:22:3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8年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其中续签1次)2014年10月公司要求员工签署《员工绩效奖惩办法》其中条款有绩效考核评C(未达标)将会降职降薪,本人签署了。2015年1月份签署了2014年考评为C,现公司裁员,找我谈,有两种选择,1.由采购助理降职为超市收银员,公司下调30%。2.N+1离职,但不补偿工位未足额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只谈过一次,后无音讯,现公司在我未签署任何工作调动和调薪通知情况下直接降职降薪,我想问一下,在我签署《员工奖惩办法》和绩效为C认可的情况下,给我降职降薪是否违规,我可以要到什么样的赔偿?是否可以要到N+1和保险补缴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