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公证:债务人以开小榨油作坊名义,欺骗债权人从朋友手中借贷了8万元,偷买楼房,后便不接电话逃债
更新时间:2015-04-14 12:44:43
问题描述:
债务公证:小姑子王、薛夫妻,自2003年至2005年间,以开小榨油作坊的名义,恳请我夫妻先后从朋友手中借贷了14.5万元,实质上,却背着我们,于2009年用这笔钱的大部分,以别人的名义,在他们居住的村里买了当地最好的二层楼房。直至2011年4月,债权人才发现王薛已转移借贷款为私人住房,而且又采取不接电话的手段骗逃债务。无奈,债权人强行从他的生意伙伴手中截回6.5万元,还剩8万元,至今不还,不接电话,逃避债务。王、薛夫妻买房款的二分之一都是用我们帮他们借贷的钱买的,现在他们也年近五十了,不久的将来他们一定会把用我们的钱买的房子转到他儿子的名下。债权人想请教:我们能否带上他们的空头还款承诺,到公证处做个还款公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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