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割声明》有猫咪吗?
更新时间:2015-03-16 17:29:20
问题描述:
我单位某工厂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996通过全体职工购买,改制成功,总股本300万,100名职工入股。2006年,公司大股东说为了管理方便,需将股权集中,小股东手中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大股东,因为大股东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不答应怕被降职停工,当时企业在当地来说工资较高 ,为了保住工作,小股东都把股权转让给了公司大股东,当时大股东给予的承诺是每股按3倍的价格收购,但关键是在10年间公司从没有召开过股东会议,没有分过红,且收购没有召开股东会议、没有董事会决议、也没有进行过资产评估,公司10年间资产增值多少,小股东一点也不知道,公司该做法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现在起诉是否已过了时效?
问题补充:
今年,大股东要我们签署一份《股权交割声明》,其体内容大概是要转让人发表声明,说明股权转让时间,价格,收到大股东某某支付转让款时间、金额;转让合同是本人真实意识表示,已履行完毕,本人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与大股东某某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本人未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我们小股东互相打听,才知道当时隐瞒的细节,第一、当时实际情况是:2006年前大股东某某已经动员部分小股东按1.2至2倍的价格退股,公司财务支付了价款,但没有签任何协议,2006年,大股东收购股份的资金也是公司的钱,而非大股东自己拿出的资金;第二、当时10年来的收益没有分配给小股东,而是购买了大量的地皮、房产。收购好小股东后,大股东把工厂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将这些产权一部落入新公司名下,一部分落入他大股东及家属的名字;第三、从2007年大股东某某又把新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和他的三个子女入股组成的股份公司,资金来源于工厂设立关联企业转移的资金。
大股东为何要小股东签署《股权交割声明》有猫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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