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因为在深圳龙岗区谈了男朋友,当时未满十八周岁,开始他说他朋友要借三百块钱,就我帮忙转一下帐
更新时间:2015-03-16 13:17: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因为在深圳龙岗区谈了男朋友,当时未满十八周岁,开始他说他朋友要借三百块钱,就我帮忙转一下帐过几天就还我,我没犹豫就转了,后来他又找我借了两百,之后我存钱的时候他找我借了一千八百元,大约今年一月五号到六号,他说没钱交房租了,找我拿了1000元,后面家里煤气没有了找我拿了一百说要买煤气,后来我做汽车回家过年了,之后就没过去,跟他提分手了,因为我爸妈不允许我在出去,无赖之下也没办法,一直找他要钱,他都说要去借,说什么我没给房租,现在扣扣被他删了,电话我不敢打,害怕他把我拉黑,以后就打不了了,被骗金额3400元,(注)我跟他在一起两个多月都是同居生活,除了他借的钱,我给他买烟买酒还有有时候买菜都是我的钱,算下来也是三千多,我还给他买了衣服,有一个月的房租是各付一半的,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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