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你好!我于2005年入职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由2013年加入新股东
更新时间:2015-02-15 11:08:37
问题描述:
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你好!我于2005年入职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由2013年加入新股东占50%股份。公司于2014年1月搬迁到同一区的另一工业区生产。原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并没变更;2013年新股东成立新公司名称,2家公司名同时存在。在2014年10月30日原股东因欠新股东款将所有机器/客户/债权等全部转让给新股东,现新股东要求我重新填入职表并说前面工龄全部清零,我不同意并投诉劳动部门后当天新股东收掉了我的考勤卡及上班锁匙。这样我能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吗?年后即要劳动仲裁希望得到你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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