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集资的经手人背负巨款百万元债务.现在主犯将被判死刑。债务由谁来偿还?
更新时间:2015-02-04 10:46:52
问题描述: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15日庭审中的主犯陈评:2012年被抓.2015年1月15日将以非法集资被判死刑,但是投资户们的巨资追不回来了。其中河北投资户的百姓的钱都是由经手人金某;(女.65岁也是受害者)把钱打到陈某的账户.金某并没有非法侵占投资户分文占为己有。金某也是将所有资金百万元投入陈评公司。2012年陈某被抓后就不在向投资户们返还本息。金某如今钱也是无法追回丈夫气急和她离了婚。接下来的问题是:3年过去了投资户现在控告金某。要求金某偿还被骗巨资.理由是投资户的资金是由金某经手流向陈评公司的.并且金某还以借款形式打了借条十几份.数额达百万。在陈评没有犯案之前每半年如约向投资户返还利息和本金,许多投资户看到利息可观纷纷来找金某要求把资金由金某投入陈评公司。但是又怕风险要求金某以借据形式写明借条.投资户每半年的利息回报时拿出利息中的一层给金某作为佣金。但是最终所有投资都将无法追回.现在投资户看钱追不回来了.把矛头指向也是被蒙骗一贫如洗的金某。到法院控告金某还钱。金某和投资户一样大部分没有多少文化,靠政府补贴的几百元工资过日子。现在已经无力偿还巨额集资款,虽然有一处将要回迁的改造楼房.法院会给拍卖吗?金某现寄住在女儿女婿家。我想咨询下金某在法律上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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