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烟台山医院后勤工作2008年被康桥物业接收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低单位以缴纳保险为由
更新时间:2015-01-21 23:48:42
问题描述:
我在烟台山医院后勤工作2008年被康桥物业接收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低单位以缴纳保险为由.骗取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复印件。2014年1月8日我正在岗上上班接到莱山区劳动失业办的电话叫我去拿失业证,在本人不知情况下单位给办理了失业。打电话到康桥物业公司查询公司领导说;你去拿回来交到公司就可以了‘到莱山失业办后看到所有手续都是被公司伪造的,都不是本人签字。问;失业办的办公人员没本人签字怎么办出失业的,他们说也不知道是单位把手续送过来的,签字真假他们也不知道,叫我自己去找单位问一下?1月10日再次来到失业务部查询被告知撤销所有的手续材料也办理就业手续,对于康桥物业这种欺骗行为在两天内办理失业和就业本人对他们的做法很是不满。并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向本人赔偿 所有的补偿...共计5万人民币【从2018年到2014年每月休三天。国家安排的节假日从来没休息过也没给任何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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