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私产房换取公产房,拆迁后我是否有拆迁款?
更新时间:2015-01-12 15:21:18
问题描述:
54年单位以我交出一间私产房为条件分配给我两间公产房,承租人是我,父母、我及兄弟姐妹入住此房。59年我调往外地工作,户口也迁往外地,同年,上述公产房承租人变更为我父亲。此后,其他兄弟姐妹单位分房陆续搬出(户籍迁出),只剩下小弟与父母在此居住(同户籍),后小弟在此娶妻生子。75年父亲去世,上述公产房承租人变更为小弟。96年2月母亲去世。2006年上述公产房拆迁,由于承租人是小弟,拆迁款由小弟一人独吞。我认为全部拆迁款实质上是54年我交给单位的我的那间私产房的价值。我是2012年知道拆迁款事宜的,请问:我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我以返还原物为由要求小弟将拆迁款归还给我,胜算几何?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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