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及受伤报销
更新时间:2015-01-06 14:19:12
问题描述:
我一亲戚A跟他未婚妻B在马路上被人用木棍蓄意殴打,殴打人为B的前任丈夫C(法院2年前强制判定离婚),致使A大脑受伤,颅骨取下一块(需重新补骨),经鉴定为轻伤一级,C肯定是犯了故意伤害罪(已经被抓待起诉),那么问题:1)这点事情是算打架斗殴还是意外伤害?2)前期住院医药费用是否可以报销?3)后续补颅骨的费用是否可以报销?4)C 按照法律会判多久,根据描述,C是根本不顾后果往死里打,且刚出监狱几个月,罪上加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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