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一个月辞职
更新时间:2014-11-25 00:18:41
问题描述:
2013年9月1日与A公司签为期3年合同,2014年11月14日向A公司申请并提交离职报告,当天申请连续5天补休并有1日例休,从20日开始书面申请事假,到12月14日前例休还有3天
24日A公司叫我回去商量离职的事,公司告诉我事假申请不批准,从11月20日~12月14日共24天旷工处理,要扣钱,公司例了1条工式出来:(基本工资1100+预发工资168+估算奖金1442)÷176(?)×6(?)×24(旷工日)x2(双倍)=4434.5元,好像我要给这么多出来,然后4434.5-11月工资2241-12月估算工资300=1893.5元,我要给公司这么多钱?还有当时公司要我写一份报告说因为本人XXX没有提前30日提出离职申请,故愿意接受公司处理.我当时想不起来不能写,怎么办?A公司是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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