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驳回被告人的申诉立案审查吗?
更新时间:2014-11-07 14:57:39
问题描述:
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完结,被告人又申请再审。中院又接受被告人申诉立案审查,能驳回被告人的申诉立案审查吗?
应诉通知书上说:“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应当自收到再审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这样的话还会开庭审理吗?只收到了应诉通知书但没有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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