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痴呆症患者的离婚官司怎么打
更新时间:2014-10-30 23:25:58
问题描述:
离休老干部,现年84,1958年结婚,育有子女四人。后因原配病残分居,2009年结识一离异女,现年63,照顾其生活,2010年,该女提出要其与原配离婚再与她结婚,才肯继续照顾其生活。遂与原配离婚与该女结婚,共同在异地买房同住。后健康状况越来越差,该女无力再照顾他,于2004年4月送他到养老院,随即被子女接回原籍住院治疗至今,该女不再管他。因其患老年痴呆等症,已无民事行为能力,他想离婚并要回他应有的资产,但该女不从,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