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05-11-01 05:41:01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请教你们一个问题!(湛江律师的答复更佳)
是这样的:我与我老公是2003年10月1日登记的,在同年的9月份签合同按揭一套房,名字是两个人的,首期是两个人一起付,但各自付多少的具体数不记,按揭是用我的名字,从2003年12月份开始交按揭款,家居是结婚之后买的,现在我俩想离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的财产是否是各自一半!如果是我起诉的话,会不会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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