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纠纷
更新时间:2014-10-20 15:15:43
问题描述:
2010年本人通过中介用25万买下前男友的二手房,后同居未领结婚证。去年发现他背叛我在外养女人,我坚决要求分手。不料他竟然拿出2010年前(暨2008年时)与房东签订的房款收条及以作废的产权证,去法院告我,说我以结婚为目的欺骗他,他无偿把房屋过户给了我。他拿走了我的房产证和当时过户时的所有凭证,让我无从寻找证据。目前我手里只有他提供给法院的一份当时我们共同签订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为阻止我去行政服务中心查证竟把合同编号掩盖),还有我们当时签订的一份购房协议书,上面有我们关于买卖该房时的承诺和签名。下月十二日就要开庭了,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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