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描述:本人在私企上班,今年9月15日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报告,要求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交接,交接过程也
更新时间:2014-10-14 16:14:32
问题描述:
事情描述:本人在私企上班,今年9月15日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报告,要求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交接,交接过程也配合,公司本来是10月10号发工资的,以前拿到手都是8000多,这次只发了3000说其他的等交接完成才肯发。
问题:
1 公司为了少交税基本工资给我按3000算,其他为杂项,这样对追讨是否有影响。
2 另外交接我申请离职的时候就写明尽快安排人配合交接,公司脱了半个月才安排人交接,公司可以已交接未完成不让我离职或克扣我工资不。
3 如果可以追讨,具体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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