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情况是这样的,在结婚前男方装修
更新时间:2014-10-18 07:50:41
问题描述:
我是女方,情况是这样的,在结婚前男方装修了房子,买了钻戒,定了酒席,最后由于我方觉得不合适不打算结婚了,男方认为是我们提出的不结婚,所以男方主张要求房子装修我方承担一半,并且承担钻戒酒席预定退还中产生的损失,还主张精神损失费,还有房子在装修期间没有出租而本应产生的租金,这些主张法律上会有依据和支持吗?(注:房子是男方的,装修也是装修在他们自己房子里,他们的理由是女方参与了装修意见,所以装修风格有女方的意见存在,所以要赔偿),而且我方由于不懂,还在男方制定的损失承担书上签了字(大致罗列了赔偿事项),并且已经赔偿了一大部分款项,但是随后在咨询了各方面情况之后,发觉确实不合理,这份损失承担书具有法律效应么?我们发觉赔偿的不应该,能主张男方退还部分我方已付的款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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