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求详细解答
更新时间:2014-10-04 07:45:07
问题描述:
背景:
1.男子A到男子B单位抢走B工作资料1次,报警后归还B,警察有出警,但未立案未做笔录,没按抢劫算,算成了经济纠纷,直接让A归还资料后了事。(但事后了解,不涉及财产瓜葛的不应定为经济纠纷),之后B单位门锁被人用胶水堵住4次,均有报警记录。(怀疑是A亲自或找人来干的,但是因为没摄像头,无法提供证据)
2.男子A到男子B家中上门打人,报警后调解,赔偿处理,警方有记录。
之后B家门门锁也同样被人胶水堵门2次,目前无法提供证据,2次均有报警记录。
提问:
1.在B无法提供视像证据时,能否要求警察加大侦破力度查找作案人员,能成功的可能性如何?(比如查A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行车路线,接触人员等)
2.若B自购摄像头取证,拍摄的录像有没有法律效力,是算合法证据还是非法证据?
3.若B拍摄到作案人员1次,警方上纲上线可以如何处理,在法律上有没有司法解释规定了处罚标准?
4.若B拍摄到作案人员3次(每次均为不同人员),可否要求警方移交检察院追诉?
5.若B拍摄到作案人员3次(每次为同一人员),可否要求警方移交检察院追诉?
6.若追诉,量刑标准如何?
直接经济损失:门锁每次修理费用200(50上门费+150的开锁和买新锁芯)
间接损失:为了抓人,购买夜视摄像头400+摄像软件50(有淘宝交易记录,可提供发票)
误工损失:因为担心电脑死机导致整个录像文件损坏,每2小时要手动终止录像,保存后重新开录。
7.民事赔偿部分改如何主张?若委托律师整个过程涉及多少费用?
(大概耗时、诉讼规费和律师费请分开写清)
1~6希望律师详细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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