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2年借给一人13万,并有借条,借条上利息一年20%,借条上没有规定的还款期限,借钱的那人借
更新时间:2014-10-05 08:45:41
问题描述:
本人1992年借给一人13万,并有借条,借条上利息一年20%,借条上没有规定的还款期限,借钱的那人借完款后就跑了,近几年才找到,要求其还款,可一直有钱不还,2001年找到他后重新打了借条,利息仍为20.%,仍无期限,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起诉么?借给他钱的不止我一人还有好几人。因为92年时债卷利息都是20%,不知道算不算高利贷?如算的话是不是借条就实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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