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屋分割问题
更新时间:2014-09-10 15:51:1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与妻子是2007年结婚,结婚前父母给我首付了一套房屋,名字是我一个人的,女方父母也在结婚前给我妻子首付了一套房屋,名字是我妻子一个人的,房产证都是结婚前就有,不过是在银行保管。因为女方觉得男方这套房屋小,重来没去住过,一直由我父母出面出租,租金由我父母收,按揭款也是由我父母工资卡里转账或我父母去存按揭款,收据都有保存。婚后住的是女方父母给女方按揭的房子,婚后我每月都给妻子家用,房子按揭也是由女方去交,现在已经还清,因为女方一直觉得她嫁得不好,所以对我父母及不尊重并多次对我使用家庭暴力,在最后一次我还手了,并对我身上的伤痕摄像保留。所以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们有6岁小孩一个。妻子是个体户,我是开车的司机。
请问我们双方的房产怎么分,因为我的房子一直出租,如果我说父母把租金给了我,我背着妻子用了,是不是她就不能分我那套房子按揭和增值部分。女方一直说她那套房子我没出钱还款,我每个月收入也就3000不到,每个月我都给2000左的了家用,剩下的几百元钱我都买穿的和家里用的东西了。结婚7年我的收入都用在家里了,我没一分存款。她现在说还的房子按揭钱是找她父母借的,和我没关系。她是做小生意的,每月收入在5000左右,现在她说家里没一分存款,要我净身出户,但我知道她赚的钱都还按揭了。要是法庭上她拿向她父母借钱的借条,我该怎么办?因为我工作的原因现在我有腰椎间盘突出和脂肪肝。婚前按揭的房屋她那套32万买的,现在能值60多万,我那套12.5万买的,现在能值24万。如果现在我们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我该收集什么证据才能让我利益最大化,抚养权我可能会要。毕竟我不想这几年帮她打工还要受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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