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
更新时间:2014-09-08 17:39:54
问题描述:
我妻子于2012年12月上班途中遇车祸留下我们的孩子和她年迈的父母离开了人世,在经过交警的协调下与车主达成赔款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2013年元月劳动局评定我妻子为工亡,2月份我向县社会保障局提请工伤赔偿,该局以我方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为由拒绝支付工伤赔偿款,后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被驳回,再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8月裁定驳回上诉,在花费了大量的金钱,时间与人力无果的情况下放弃了再上诉。2014年的8月看到新闻最高法院对工伤认定和赔偿做了新规定,我怀着希望找到法院,说新规并不适用我这种情况,所以我想问问律师朋友们,我还能再主张权利吗,望大家能给我个答复,也好让我和孩子彻底的忘去那段惨痛的记忆,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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