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殴打被害人后。被害人到医院住院治疗
更新时间:2014-09-02 20:07:02
问题描述:
被告人殴打被害人后。被害人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被害人为轻微伤。之后痊愈出院。过了半年多,被害人说因此事造成精神病,之后做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果为反应性精神障碍。之后公安机关以此为事实,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章第四十九条:严重器质性精神障碍为由,鉴定被害人为重伤。请问这样的鉴定能成立吗?我该如何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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