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继承房产问题
更新时间:2014-08-29 20:47:44
问题描述:
我父母很多年前离婚,我跟我母亲,并随继父姓!三个月前,我生父去世。在我生父去世前三个月,也就是二月份的时候,我生父有两套房产,被我生父的弟弟(我叔)很便宜的卖给我叔的丈母娘,请问我还能主张这笔买卖无效吗?
补充一下,两套房子是回迁房,平房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共迁七套房,我爸分到两套。今年二月份也正是抽房子的时候,迁完房子,回迁楼就是我叔的丈母娘的名字了。
目前情况有一个,在更早一段时间,大概去年秋天,我父亲曾和他的一个好友说迁完楼要给我结婚用(我生父未再婚,无其他孩子),从这点看我父亲生前也是要把房子给我的,可是被我叔叔卖掉了,能否主张这个买卖不成立?因为这次买卖距离我父亲去世也不到三个月,是不是因为当时我父亲病重,根本无力去迁分给自己楼?或者他根本就不知道被他弟弟 低于市场价三分之二卖给他丈母娘了?
补充一下,我叔叔蹲过监狱,这一点是否对我主张他卖掉的属于我爸的房子有利?还有我爸的朋友说的我爸对他说要把楼留给我结婚,是否可以用来证明我叔卖掉房票非我父亲的意愿呢?
再补充一点,因为和我妈住在另外一个城市,生父病重乃至去世,我叔都未曾告诉我,这也是闹成这一笔糊涂账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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