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变借款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
更新时间:2014-08-22 07:58:40
问题描述:
我一个亲戚借款80万元,我是其中一个担保人。借款单内容为主要为:今借到某某80万元,利息为***,还款日期为2014年6月1日,下面一行还注明借款人签字时已收到借款。借款日期为2013年11月1日,我签字担保的日期为2013年12月1日。现我亲戚已跑路。我有证据这笔80万元借款并不是2013年11月1日所借,而是2013年1-6月份,我亲戚分4次所借,这笔所谓借款实为欠款,而签字担保时我对此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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