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顶层入住就有漏雨现象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4-07-22 17:02:58
问题描述:
本人是于2011年9月28日购买该住房(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明旺锦城小区由喀什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当初在购买4182房时曾去所购房屋看过户型结构时,就发现每间房屋屋顶都有不同程度的渗水痕迹,其中:客厅与厨房门夹角处及厨房门后就有4处渗水痕迹。因当时不是雨雪季节,同时考虑到该房屋需经质监等多家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应不会存在任何问题,也就没有多想办理了入住手续。
2011年10月房屋经装修后入住,11月底喀什下雪屋顶出现少量渗水现象,2012年2月起天气逐渐转暖,因屋顶积雪融化造成我家屋顶漏水严重,卧室被褥等被淋湿污染,室内装修损坏严重。见此情景本人请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看过现场,当时并未给出明确答复。2012年2月21日,本人向物业公司递交了一份屋顶渗水情况说明,物业公司依然没有答复,为了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5月20日,又向物业公司递交了屋顶渗水追加说明,由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才于2012年8月对我家屋面局部损坏的进行了维修。维修之后,本人发现房屋漏水情况并没有因维修处理得到任何缓解,仍然和没处理前一样,漏水非常严重,给我的生活和经济带来巨大损失。迫于无奈,2013年2月15日,本人又向物业公司递交了屋顶渗水情况说明,当时物业未给任何答复,也未做任何处理。我又与2013年6月30日写了书面说明递交房产局行业办,请房产局行业办予以协助解决此问题,在此非常感谢房产局的重视,联系了房屋开发商重新做防水,由于房屋开发商在做防水时不规范导致2014年6月18-20日三场暴雨我家房顶仍然漏雨,当时我就与物业联系,物业看了现场立刻联系开发商,开发商一直拖至7月11日才看现场,在这期间态度很差,7月13日开发商就在依旧漏水的基础上抹了一层水泥混泥土之后于7月21日做防水一层。
于是我又去行业办找说明这样做防水没有效果,但是,他们说让我等着下雨时如果再漏再找他们。我怕拖的时间太久不好。所以,请您帮我想想法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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