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感谢你们百忙中观看我
更新时间:2014-07-18 01:09:3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感谢你们百忙中观看我的问题! 我想请教你们一下: 如果有个人欠我3万元,并签署了一份《借据合同》,本来上面说用汽车抵押的,但是车他开去别的地方抵押了,钱他也拿去了,但是车子不在我这里,如今只有过户的绿色本子(机动车登记证书),而且他欠了好多个月的利息(我的合同上条款有说明如果欠两个月的利息我有权终止合同,不需要等到合同规定时间),但是他现在在别人那里也是这样,而且他已经跑路了,不过我已经查到他在哪了。 所以我想问问,他这种是否犯了诈骗罪? 由于我的金额是属于三万元,已经达到:数额巨大了,如果判刑是3-10年有期徒刑,并且要交处罚金。但是这样的话,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或者说能否要求法院判决和强制他与家人支付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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