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要折价收回财产和强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请问这份合同还合法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4-07-12 20:28:11
问题描述:
XX村农林场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XX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系XX村 社农民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增强土地经营责任心,加强集体和个人经济收入,经发包方同意,将农场土地承包给乙方种植。现根据责.权.利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如下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名称及亩数:
甲方将农林场耕地237亩,承包给乙方管理。
二.承包期限及方式:
本承包期限不限,承包费一定三年不变,自1999年11月30 至2002年9月30日,在承包期限内,该土地的所有权属甲方,使用权归乙方
三.承包费及付款期限:
本期《三年》承包费为53325元,《每亩75元》。本期承包费乙方在2000年4月1日前交17775元,2001年4月1日前交17775元,2002年4月1日前交17775元。
四.财产折价款的缴纳。返还及其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在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财产这价款42000元后,变压器.线路30米.井.泵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另行打井,甲方返还现金20000元。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收取承包费和财产这价款的权利。如乙方按时不交或少交本期承包费及财产折价款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地。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若荒芜土地,滥用耕地,在承包地上建房、建坟、买卖土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承包地。
3、在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和集体建设用地、征地,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
4、甲方将22千瓦变压器一台、线路一套、机井一眼,四寸深井泵全套《钢管21节,泵头一台、30米胶皮线、闸刀一块》转让给乙方使用。
5、甲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规划造林工程。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经营的权利,但所种植的作物必须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种植。
2、乙方交情财产折价款42000元后,机井。变压器,水泵的更新、修复由乙方负担。
七、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不履行上述协议应向对方额外支付本期承包费20%的违约金。
九、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终止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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